2006年1月,我所主任朱征夫博士被推选为广东省政协常委。
2006年8月6日,经北京市司法局批准,北京分所成立,核定名称为东方昆仑(北京)律师事务所。
2006年8月,我所主任朱征夫博士与北京大学法学院楼建波博士等合译《公司治理原则:分析与建议》由法律出版社出版。
2006年9月,我所主任朱征夫博士的专著《公民的权利》由法律出版社出版,该书被法律出版社确定为全国五•五普法推荐读本。
2006年12月,为庆祝武汉大学法科80周年暨法学院重建20周年,武汉大学与广东省政协办公厅在广州东方宾馆举行珞珈—羊城法律论坛。来自法学理论界、司法实务界的专家、学者、法官、律师就和谐社会与宪政建设、和谐世界与国际法治、司法裁判与社会正义、依法行政与经济发展、法律人才与法学教育等主题进行了演讲。我所作为主办单位和主要赞助方,为论坛的成立举办提供了资金支持和人力支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