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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成立广东省破产管理人协会的公告
发布人:admin 发布时间:2020.09.06 阅读:4495

广东东方昆仑律师事务所作为发起人,受广东省破产管理人协会筹备委员会委托发布。

深入推进我省供给侧结构性改革,进一步完善市场主体有序退出的配套机制,促进优化法治化营商环境,加强破产管理人规范和保障在省政府的大力支持和指导下,拟于近期牵头成立广东省破产管理人协会。广东省破产管理人协会是社会团体法人,广东省高级人民法院为业务主管单位,由省法院破产案件在册管理人机构及个人、各市破产管理人协会、其他与破产业务有关的专业服务机构、研究机构、投资机构等单位与个人自愿组成属于全省破产管理人提供服务并进行行业自律管理的行业性、非营利性社会组织为做好协会筹备工作,现面向社会公开招募会员。具体公告如下:

一、申请会员条件

(一)会员对象

法院破产案件在册管理人机构及个人、各市破产管理人协会、其他与破产业务有关的专业服务机构、研究机构、投资机构、金融机构单位和个人,可以自愿申请加入本会。

(二)申请加入本会须具备下列条件:

1拥护本会的章程;

2有加入本会意愿;

3按规定缴纳会费;

4年未因开展与破产有关业务受到行政处分。

二、申请入会流程

(一)提交入会申请

1下载《广东省破产管理人协会会员报名登记表》(附件),填写报名信息。下载链接:http://www.kunlunlaw.com/zxxx/info_38.aspx?itemid=3774

2签字盖章的登记表和机构会员营业执照或者执业许可证(盖章)、个人会员身份证(签名)扫描件于20209月1324:00发送至以下电子邮箱CNGDABA@163.com,邮件标题命名为:申请会员-申请人名称/姓名。登记表和机构会员营业执照或者执业许可证复印件(盖章)、个人会员身份证复印件(签名)请快递至公告的联系地址。

(二)协会发起人筹备委员会审议

(三)登记会员名册

根据协会章程审核、确定会员人选,在协会成立后根据协会章程规定缴纳会费(会费暂定为单位会员不低于人民币10000元,个人会员不低于人民币2000元),登记于会员名册,颁发会员证书。

三、注意事项

本次招募会员工作坚持公开、公平、公正原则,严格按照规定程序组织实施。申请人应自觉遵守有关规定,如实提交报名材料,凡弄虚作假或隐瞒不报的,一经发现,一律取消入会资格。

特此公告

 

联系人:王莉莎

 话:020-39498848

 址:广州市天河北路189号中国市长大厦1702

 

附件:《广东省破产管理人协会会员报名登记表》

  

 

广东省破产管理人协会筹备委员会

202096 

 

 

附件下载:

会员表格(单位机构).doc
会员表格(个人).doc
会员表格(团体).doc