广东东方昆仑律师事务所作为发起人,受广东省破产管理人协会筹备委员会委托发布。
为深入推进我省供给侧结构性改革,进一步完善市场主体有序退出的配套机制,促进优化法治化营商环境,加强破产管理人规范和保障,在省政府的大力支持和指导下,拟于近期牵头成立广东省破产管理人协会。广东省破产管理人协会是社会团体法人,广东省高级人民法院为业务主管单位,由省法院破产案件在册管理人机构及个人、各市破产管理人协会、其他与破产业务有关的专业服务机构、研究机构、投资机构等单位与个人自愿组成的,属于为全省破产管理人提供服务并进行行业自律管理的行业性、非营利性社会组织。为做好协会筹备工作,现面向社会公开招募会员。具体公告如下:
一、申请会员条件
(一)会员对象
省法院破产案件在册管理人机构及个人、各市破产管理人协会、其他与破产业务有关的专业服务机构、研究机构、投资机构、金融机构等单位和个人,可以自愿申请加入本会。
(二)申请加入本会须具备下列条件:
1.拥护本会的章程;
2.有加入本会意愿;
3.按规定缴纳会费;
4.近三年未因开展与破产有关业务受到行政处分。
二、申请入会流程
(一)提交入会申请
1.下载《广东省破产管理人协会会员报名登记表》(附件),填写报名信息。下载链接:http://www.kunlunlaw.com/zxxx/info_38.aspx?itemid=3774
2.将签字盖章的登记表和机构会员营业执照或者执业许可证(盖章)、个人会员身份证(签名)扫描件于2020年9月13日24:00前发送至以下电子邮箱:CNGDABA@163.com,邮件标题命名为:申请会员-申请人名称/姓名。登记表和机构会员营业执照或者执业许可证复印件(盖章)、个人会员身份证复印件(签名)请快递至公告的联系地址。
(二)协会发起人筹备委员会审议
(三)登记会员名册
根据协会章程审核、确定会员人选,在协会成立后根据协会章程规定缴纳会费(会费暂定为单位会员不低于人民币10000元,个人会员不低于人民币2000元),登记于会员名册,颁发会员证书。
三、注意事项
本次招募会员工作坚持公开、公平、公正原则,严格按照规定程序组织实施。申请人应自觉遵守有关规定,如实提交报名材料,凡弄虚作假或隐瞒不报的,一经发现,一律取消入会资格。
特此公告
联系人:王莉莎
电 话:020-39498848
地 址:广州市天河北路189号中国市长大厦1702房
附件:《广东省破产管理人协会会员报名登记表》
广东省破产管理人协会筹备委员会
2020年9月6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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