非诉讼仲裁案例
广州发展集团整体上市项目(2011年)
发布人: 发布日期:2014.03.06
委 托 人:广州发展集团
委托事项:为广州发展集团改制重组提供专项法律服务
主办律师:汪年俊、刘彤、江琪英、张晓龙等
撰 写:刘彤
项目基本情况:
广州发展集团是广东省重要的大型国有控股能源产业集团,企业综合实力进入广东省企业100强和中国服务业企业500强,主要从事电力、煤炭、油品、天然气、新能源等综合能源业务的投资、管理和经营。它还是广州地区最大的电力供应商和珠三角最大的市场煤炭供应商, 拥有覆盖广州大部分地区的燃气管网,建立了从气源接收、管网传输到终端市场的天然气一体化产业链。
为深化国有企业改革,推动国企资产证券化,减少关联交易,广州发展集团以属下控股上市公司—广州发展(股票代码:600098,原名:广州控股)为平台,通过非公开发行股票和资产收购的组合方案进行整体上市。此次整体上市采用资产注入、资产交易、募集资金等方式涉及资产交易金额超过100亿元。2012年4月28日,中国证监会批准发展集团整体上市实施方案。2012年6月27日,非公开发行募集资金25.31亿元全部到位。2012年7月4日,广州发展非公开发行股票完成登记过户并公告。
我所律师在整体上市工作中作为广州发展集团专项法律顾问,为本次整体上市全过程提供专项法律服务,具体工作包括对与本项目相关的法律事实进行尽职调查,解答法律咨询;协助制订、完善本项目各项工作实施方案;制订法律问题解决方案;草拟、审核、修改合同;出具相关法律意见书等。
律师点评:
广州发展集团整体上市项目交易数额巨大、结构复杂;工作环节多、时间紧。我所派出专业基础扎实、精通公司法、证券法、金融法和国有资产管理法规和政策的精干律师组成服务团队,为广州发展集团提供了优质服务,为整体上市工作圆满完成做出了贡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