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日,在广东省律师协会正式发布的第十二届广东省律师协会工作委员会和专业委员会人员名单中,我所党支部书记、合伙人郜超律师当选为青年律师工作委员会主任;合伙人洪婷律师当选为房地产法律专业委员会秘书长。我们对两位律师的当选表示祝贺!
郜超
执业以来,郜超律师深耕刑事辩护、企业合规及公司法律事务领域,尤其擅长企业刑事合规和刑事辩护业务,办理过多起有社会影响力的刑事案件,多起案件获无罪或罪轻处理。为多家企业提供企业合规和刑事法律风险防范专项服务,特别是对企业合规内部调查有独到见解,熟练掌握企业合规内部调查的方式、方法及工作技巧,调查经验丰富。
洪婷
洪婷律师,中山大学法学硕士,现任东方昆仑律师事务所合伙人,兼任广东省律师协会第十二届房地产法律专业委员会秘书长;广州市律师协会第八届、第九届民事专业委员会委员。
执业以来,洪婷律师专注于企业法律顾问业务,以及公司法律业务、金融借贷、房地产租赁纠纷、集体土地开发建设、合作纠纷等领域法律事务,长期为广州市白云区多家国有、集体企业、农村集体经济组织、大型民营企业提供常年法律服务,并多次代理前述企业参与土地房产租赁纠纷、金融借款纠纷、不良资产债权转让纠纷等其他经济纠纷诉讼,在不良债权资产的投资、收购、管理和处置方面有丰富的法律实务经验,以专业的代理服务,维护当事人的合法权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