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律评述
《公民的权利》之序言
发布时间:2009.09.18 阅读:66
一
本书不是一本发家致富的教材,而是关于个人权利的通俗读本。它讲的是与公民的日常生活有关的基本法律知识。如果您完成了国家规定的义务教育,您大约可以读懂本书的主要内容。如果您没有完成国家规定的义务教育,但有一位完成了义务教育的朋友或邻居,您大约可以听懂本书的主要内容。
关于权利的法律知识难免要谈到有关法律理论,这一部分内容可能会难懂一些,所以需要一点耐心。只要有耐心,法律知识和法律理论都不难理解。因为法律是生活的一部分,能够理解生活的人,一定能理解法律。
二
关于法律知识和法律理论的文字表达通常是艰涩而繁琐的,因为法律的文字必须准确而严谨。这就是通俗的法律读本所可能面临的风险。也就是说,有关法律知识和法律理论的通俗著作,由于其尽可能简明的文字表达方式,可能会失去法律著作应有的准确和严谨。这正是本书在写作过程中要尽力解决的问题。因为这个原因,您在读本书的时候,会发现本书的文字风格不完全一致:在议论、分析、评价和举例说明部分,本书的文字尽量做到深入浅出和畅快自如,但涉及法律概念、具体法律条文、以及与法律条文直接有关的论述,本书为了准确和严谨,仍然不得不艰涩和繁琐。好在不得不艰涩和繁琐的文字在本书所占篇幅不大,不会损害本书的通俗性。
三
法律是人类发展到一定文明程度的产物,有关法律的知识和文化是人类的共同财富,所以,法律知识既不是法学家的奢侈品,也不是法律专业人员的专利,我们每个人都有权学习法律,运用法律。由于法律在生活中产生,为生活服务,我们学习和把握法律知识的过程,在一定意义上就是学习和把握自己的生活的过程。我们的日常生活无一例外地都与法律有关,都可以被理解为以某种形式存在的权利和义务,而对权利和义务的正确理解又能帮助我们更好的生活,因此,我们对法律和权利的态度取决于我们对生活的态度:如果我们关注生活,我们就应当关注法律;如果我们关心自己,我们就应当关心自己的权利。
四
公民的权利是一个复杂的法律体系,它可以涉及到我国的整个法律制度。反过来说,我们的整个法律制度都直接和间接地与公民权利有关,或者服务于公民的权利。不仅如此,公民权利的内容也在不断丰富和完善之中,每一部新的法律的诞生都可能创设新的权利种类,对现有法律的重新解读也可以增加新的权利内容。所以,本书虽是公民权利的通俗读本,却不能够把所有种类的公民权利都包括进去。由于受篇幅的限制,本书只能介绍那些最基本的权利,即公民的生命权、人身自由权、平等权、财产权、言论自由权和监督权。但是,在介绍这些基本权利的同时,本书仍尽可能以这些基本权利为线索,把其他有关的权利也加以讨论。比如,在言论自由权部分,本书不仅介绍了言论自由所包含的权利,像学习的权利、思想的权利、持有思想观点的权利、发表思想观点的权利、被告知事实真相的权利、沉默的权利等,而且讨论了与言论自由有关的其他权利,像知情权、姓名权、肖像权、名誉权、隐私权和信仰自由等,这样既是为了拓宽读者对各种权利的认识,也是为了加深读者对基本权利的理解。
五
人类可以用各种不同的方法来认识周围的世界,法律分析的方法只是其中之一。“权利”,是我们用法律的方法来认识人与人、人与社会、人与国家之间关系的一个角度。如果不是用法律的方法,而是用道德或宗教的方法来认识世界,您的看法就会有所不同。一个乐于奉献的人可能不会在乎自己的权利,一个佛教徒可能会用“四大皆空”的心态来看待自己的权利。在浩瀚的宇宙之中,地球可能并不重要,在历史的长河里,个人的命运可能微不足道。但是,所有这一切,都丝毫不能减损个人权利的重要性。因为在权利的背后,是法治;在法治的背后,是人类对公平和正义的艰难探索,是人类不因自身的渺小和脆弱而甘于自我堕落和毁灭、反而致力于自身繁荣和进步的坚定信念――充分认识到生活和历史的无目的性和无规则性,充分认识到有限人生在无限时空的无奈与宿命,仍然要求作为一个人的神圣的尊严,仍然要求作为一个公民的自豪的权利。虽然追求权利的过程可能是痛苦的,也要“在痛苦的尘土上欢快地跳跃”;虽然权利的结局可能是虚无的,也要为捍卫权利而执着地追求。为了自己,也为了盼望生活在文明和法治社会的其他人;为了国家,也为了希冀持久繁衍的人类社会。
六
这本书不一定能让您满意,它本来可以写得更好一些。可是,无论如何,它至少可以告诉您,在您的身边,有一些和你一样普通的人,正在为权利而思考,为权利而奋斗。