4月29日,广东中立法律服务社换届会议暨 2020 年全省中立法律服务社典型事例交流会在珠岛宾馆八角楼东湖厅召开,广东省法学会、广东中立法律服务社理事长、执行理事长、副理事长、秘书长、各理事单位、典型事例经办人代表、省级媒体代表等68 人参加会议。会上,广东东方昆仑律师事务所被推选为中立法律服务社第二届理事单位,我所党支部书记郜超律师代表律所受牌,理事单位有效期至2026年4月。
广东中立法律服务社是广东省法学会成立的去行政化的社团,充分发挥法学法律工作者的专业优势,以第三方的中立立场,引导群众依法理性解决合理诉求,以法治思维、法治方式疏导化解矛盾纠纷。
获评第二届理事单位是对我所工作的肯定,我所在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的指导下,深入学习贯彻习近平法治思想,一批律师踊跃报名成为中立法律服务社志愿者,积极参与公益法律服务,努力为人民群众提供更加优质的公益法律服务,争取为社会主义法治建设作出新的贡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