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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所被评为2014年度纳税信用A级企业
发布人:admin 发布时间:2015.11.30 阅读:242

  根据广州市国家税务局公示,我所被评为2014年度纳税信用A级企业。
  纳税信用等级评定工作每两年评定一次,由广州市国家税务局、广州市地方税务局轮流主持召集。评定实行动态管理,根据纳税人遵守税收法律、行政法规以及接受税务机关依据税收法律、行政法规的规定进行管理的情况,将纳税人的信用等级从高至低划分为A、B、C、D四级。A、B级为纳税信用优良的纳税人,C级为纳税信用不良纳税人,D级为纳税信用严重不良纳税人。

供稿人:广州所 吴志翔