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1年12月25日,在北京举行的第八次全国律师代表大会上,中华全国律师协会授予109家律师事务所、200名律师2008-2010年度“全国优秀律师事务所”、“全国优秀律师”称号。我所被授予“全国优秀律师事务所”荣誉称号,成为广东省十家获此殊荣的律师事务所之一。
披荆斩棘,十载东方称翘楚;乘风破浪,百代青史有昆仑。经过全体东方昆仑人十多年的不懈努力,东方昆仑为无数的海内外客户提供了优质高效的法律服务,并逐步发展成为在广东地区乃至全国范围内具有较大影响力的专业性法律服务机构。同时,东方昆仑的许多优秀律师还积极参政议政,为我国的法制建设贡献自己的专业知识和智慧。今天,中华全国律师协会授予我所“全国优秀律师事务所”这一中国律师业的最高集体荣誉,这既是对东方昆仑所取得的成绩的肯定,也是对我们的鞭策,我们一定坚定不移地朝着专业化、规范化的方向继续前进,一如既往地秉承法治精神与客户至上的治所理念,把东方昆仑打造成为律师行业的“百年老店”。