伴随着中国改革开放的进程,中国律师事务所经历了从无到有、从小到大的进程,律师的业务也有原来传统单一的诉讼业务为主发展为以诉讼业务与非诉讼业务并行的状态,非诉讼业务的发展对律师事务所的管理模式提出了进一步的要求,即传统的以提成为主的松散型管理模式已不能适用新型律师业务和律师事务所的发展,为此,东方昆仑合伙人审时度势,决定自2009年5月1日起在北京分所推行公司化管理试点,积极稳妥地推进公司化制度建设的队伍建设,试行期间两年。试行成功将在全所范围内实施。
公司化管理的核心是制度建设和队伍建设,重点是分配制度改革,即着眼于整个律师事务所的长期发展,以高效率、高水平的管理制度为基础,建立一支高水平、高素质的律师队伍,以优秀的制度吸引优秀的人才,使我们的客户获得更优质的法律服务,使东方昆仑成为客户最值得信赖的伙伴,从而提高所整体的竞争力,并保证整个律师事务所的持续发展。
我们有理由相信,东方昆仑这次制度上的改革不仅仅是与时俱进的转变,更是一次将事务所发展带到国际化一流律师事务所的机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