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业务快讯

关于广东省光伏产业发展用地法律风险的专家研讨会在我所顺利举行
发布人:admin 发布时间:2015.12.18 阅读:583
  为更好地解读国家、地方政府关于光伏产业发展用地的相关法规及政策,促进律师事务所与相关行业专家的交流,2015年12月16日上午,我所举行了关于广东省光伏产业发展用地法律风险的专家研讨会。会议邀请了广东省法制办秘书处黄涛涛副处长、广东省林业厅法规处许再荣副处长、广州市法制办研究中心龙晓林副主任、中科院能源研究所舒杰教授、广东省电力开发有限公司杨柏总经理等七名相关行业专家出席研讨会,会议由我所张吕律师主持。与会各方就国家林业局以及广东省相关政策法规,对广东省光伏产业发展面临的用地法律风险的意见和建议展开了深入交流。
  会上,我所合伙人律师张吕对光伏产业用地的模式及政策现状做了介绍,特别对近期国家林业局下发的《关于光伏电站建设使用林地有关问题的通知》(153号)表示了密切关注,并表示该文件作为与光伏产业直接相关的林业政策,对于开展“林(农)光互补”光伏发电站建设提供了一个很好的发展契机。
  本次专家研讨会现场气氛十分热烈,通过大家对国家林业局153号文传达的精神和政策利好在不同层面进行的讨论,光伏产业用地在应用中遇到的困惑和问题也一一得到了解答,与会人员纷纷表示收获颇丰,并期待广东省的光伏产业建设在得到更多的政策支持后进入快速发展的阶段。



供稿人:广州所 张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