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国银行间市场交易商协会于2010年12月15日正式批准中国轻工集团发行11亿元的短期融资,颁发了《接受注册通知书》(见以下附件)。
本次短期融资券发行项目的主承销商为中国建设银行股份有限公司。东方昆仑(北京)律师事务所为专项法律顾问,对发行短期融券主体的资格、合法性和合规性出具了法律意见书。
2010年7月东方昆仑(北京)团队成功竞聘为中国轻工集团发行11亿元短期融资券项目的专项法律顾问。东方昆仑所此前已取得“中国银行间市场交易商协会”会员资格,符合提供短期融资券项目法律服务资质要求。东方昆仑(北京)团队由雷凯执行主任牵头,由吴玉馨、杨钦、吴妍辉、李培培律师组成项目组具体负责承办该项目,律师助理李文娇、王卓莹等协助和参与该项目工作。
“短期融资券”是企业通过发行无担保短期本票筹措短期资金的一种直接融资方式,具有筹资成本低、筹资数额大、丰富融资模式、提升企业信誉度和知名度等优点。
作为国资委监管下的中央企业,重组后新组建的中国轻工集团,作为轻工业龙头企业,是轻工行业首家发行短期融资券的央企。此次短期融资的成功为中轻集团加速发展,资金集中管理、打造资金管理平台、增强资本市场信誉度、知名度奠定了良好基础,也为其发挥重组后并购扩张优势打下坚实基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