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政协委员朱征夫:民生问题不能取代民主问题
发布人:admin 发布时间:2009.09.24 阅读:100

  朱征夫,是本届的新委员,职业律师,广东省律师协会副会长。在无党派的小组讨论会上,他对“民生”和“民主”,这两个如今大家热衷讨论的单个话题,有个精彩的辩证关系的阐述。他发言也也引起了在坐的陈竺委员、袁隆平委员、陈章良委员的侧目注视和提问,他说:

  为民生所困的人需要民主的渠道来反映问题
   
  民主制度是人民分享公共权力、分担公共责任的政治制度,它以人民的利益为出发点和最终目的,其中,权贵者是人民,生活困难的群众也是人民。虽然,由于社会资源分配上的原因,有钱的人和有权的人对公共事务拥有更多的话语权,但这不等于生活困难的群众,比如失业的人、城市低保人员和农村困难群众就没有民主权利。相反,实际需求上来说,这些处于弱势地位的,为民生所困的人们,更需要民主,需要民主的渠道来反映民生问题。

  民主的权力 权贵者不多一分 穷人不少一毫

  我国十八岁以上的公民都依法享有选举权和被选举权,表达自由权和信仰自由权,不论性别和种族,也贫富和贵贱。这些权利,权贵者不多一分,穷人不少一毫。生活困难的群众可能因为生存压力疏于主张民主权利,这并不意味着民主就成为权贵的专利,能谈民主的人,变成清一色的生活富裕的人。这对为民生所困的人,是不公平的。不能是“爱哭的胖孩子有奶吃”,“饿得哭不动的孩子没奶吃”。

  民生问题不能取代民主问题 社会应有弱势群体的声音

  对生活困难的群众来说,民生的问题,比如最低生活保障、义务教育、劳动就业、医疗和住房等问题都是十分重要的问题,但还不是全部的问题。民生问题解决了,不等于民主问题就当然解决了。肚子吃饱了,孩子能上学了,老人能看病了,并不直接说明当家作主了。有吃、有喝、有书读,这是基本的生存需求,但如果有更高层次的合理需求,然而现有的社会机制,又无法实现?那怎么办呢?这就需要民主,政府决策中、在听证中体现民主,有处于弱势群体的声音。(记者杨艳)