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竞业限制的法律规定及推荐条款

liuyanyan 发布于 2016/05/30

发布人: 刘艳艳 (点击查看律师简历) 阅读:160


用人单位的商业秘密是用人单位的一项财产性权利,与企业的竞争力息息相关,甚至有可能直接影响到企业的生存。所以近年来,用人单位越来越注重对商业秘密的保护,通过与劳动者签订竞业限制协议或者劳动合同或保密协议中加入竞业限制条款的形式,约定在劳动合同解除或者终止后的一定期限内,不得到与本单位生产或者经营同类产品、从事同类业务的有竞争关系的其他用人单位任职,也不得自己开业生产或者经营同类产品、从事同类业务,避免用人单位的商业秘密随着人员的流动而流向存在竞争关系的企业。

本文旨在介绍《劳动合同法》等相关法律法规的规定及司法实践中与竞业限制相关的法律问题。

一、承担竞业限制义务的人员主体范围

      根据《劳动合同法》的规定,竞业限制的人员限于用人单位的“高级管理人员”、“高级技术人员”、“其他负有保密义务人员”。何为 “其他负有保密义务人员”? 司法实践中,用人单位并不能仅以“签订竞业限制条款即可推定劳动者属于负有保密义务的人员”作为主张劳动者负有保密义务,而应该进一步举证证明该劳动者所在的岗位以及劳动者在工作过程中能够直接接触到用人单位的技术信息和经营信息。

如何界定两家公司之间存在竞争关系

我国劳动合同法等相关法律中并未明确界定如何判断两家公司之间存在“竞争关系”的标准,对此,我们查阅了相关案例,在“罗冬生与宁波三星电气股份有限公司竞业限制纠纷上诉案”、“上海奥极通信息技术有限公司与张茂伟竞业限制纠纷案”中,法院确定两家不同的公司是否存在竞争关系的标准都是两家公司营业执照中的经营范围是否涉及同一业务。可见法院在处理竞业限制纠纷案例中,判断不同公司之间是否存在竞争关系,主要都是从公司的营业范围是否涉及同一业务的角度去考虑的。

三、竞业限制义务的期限

    《劳动合同法》规定,竞业限制的期限不能超过两年。约定的竞业限制期限如超出两年,则超出部分无效。

可借鉴的相关合同条款如下:劳动者未经用人单位书面同意,在其任职于用人单位期间及离职后1年内,不得在从事与用人单位及其关联公司业务的任何竞争对手或该竞争对手的关联公司处,接受或取得任何权益和/或职位,或向任何用人单位及用人单位关联公司的竞争对手或该竞争对手的关联公司提供任何咨询服务或其他协助。

四、用人单位应支付的经济补偿金

一般来说,用人单位与劳动者达成竞业限制约定时应承诺在劳动合同解除或终止后,在竞业限制期内按月给予劳动者一定的经济补偿。司法实践中,如果竞业限制协议或条款中并未约定经济补偿时,竞业限制协议或条款也不必然会被法院认定为无效。根据《关于审理劳动争议案件适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解释(四)》(简称“《解释(四)》”)的规定,如果劳动者履行了竞业限制义务,用人单位应按照劳动者离职前十二个月平均工资的30%或者劳动合同履行地最低工资标准(以较高者为准)按月向劳动者支付经济补偿。

可借鉴的相关合同条款如下:劳动者与用人单位劳动合同终止或解除后1年内,用人单位应向劳动者总计支付相当于劳动者离职前一年(从离职日开始向前计算)基本工资的二分之一,作为劳动者离职后履行本协议竞业限制义务的全部经济补偿。

五、劳动者违反竞业限制义务的后果

《劳动合同法》规定,劳动者违反竞业限制约定的,应当按照约定向用人单位支付违约金。法律并未明确约定违约金的标准,司法实践中,法院最终支持的违约金数额大多为全部竞业限制补偿金的13倍。在此,我们提醒劳动者在与用人单位签订竞业限制协议或者条款时,一定要审慎考虑是否同意竞业限制合同条款中关于违约金的约定。

可借鉴的相关合同条款如下:劳动者违反本协议义务的,应当承担违约责任,返还用人单位已经支付的所有经济补偿,并且在用人单位通知劳动者后10日内向用人单位支付相当于全部经济补偿的**倍数额的违约金。

六、竞业限制义务的解除

1. 用人单位单方解除

在劳动合同解除或终止之日前,用人单位有权随时解除竞业限制协议,且无需向劳动者支付竞业限制经济补偿。

根据《解释(四)》的规定,在劳动合同解除或终止后,用人单位在竞业限制协议履行过程中也可行使的单方解除权。但是,劳动者可以要求用人单位额外支付3个月的竞业限制经济补偿。

2. 劳动者单方解除

根据《解释(四)》的规定,劳动合同解除或者终止后,因用人单位的原因导致三个月未支付经济补偿,劳动者可以请求人民法院解除竞业限制约定。

七、聘用负有竞业限制义务人员的风险

如果用人单位明知道或者没有理由不知道其聘用的劳动者是负有竞业限制义务的人员而继续聘用该劳动者,而且该劳动者在工作过程中披露、公开或使用其所掌握的前用人单位的商业秘密。根据《反不正当竞争法》第十条第三款规定,“违反约定或者违反权利人有关保守商业秘密的要求,披露、使用或者允许他人使用其所掌握的商业秘密。第三人明知或者应知前款所列违法行为,获取、使用或者披露他人的商业秘密,视为侵犯商业秘密。”如果受害单位向法院起诉,用人单位与竞业限制人员可能会被判定共同侵犯了受害单位的商业秘密,需要承担侵权赔偿责任。

     综上,在用人单位越来越重视对员工进行竞业限制,以保护用人单位的商业秘密的情况下,不管是用人单位还是劳动者,都有必要了解竞业禁止的相关法律规定及司法实践,才能更好地主张和维护自身的权利和利益。

 

 供稿人:(刘艳艳、杨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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