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对“史上最严”的《食品安全法》的解读

yangqin 发布于 2015/10/23

发布人: 杨 钦 (点击查看律师简历) 阅读:79


自2015年10月1日起,新《食品安全法》开始施行。新《食品安全法》之所以被称为“史上最严”的《食品安全法》,主要体现在实行地方政府问责制、建立安全信用档案和追溯机制、加强监管处罚、对特殊产品严格管理和对网络第三方平台的义务规定等方面。


食品安全监督管理实行地方政府责任制


该法第7条规定,“县级以上地方人民政府实行食品安全监督管理责任制。上级人民政府负责对下一级人民政府的食品安全监督管理工作进行评议、考核。县级以上地方人民政府负责对本级食品药品监督管理部门和其他有关部门的食品安全监督管理工作进行评议、考核。”

具体而言,各级监管机构可以通过责任约谈来实施监管。县级以上人民政府食品药品监督管理部门可以对食品生产经营者的法定代表人或者主要负责人进行责任约谈。责任约谈情况和整改情况应当纳入食品生产经营者食品安全信用档案。如监管部门未履行食品安全职责,未及时消除区域性重大食品安全隐患的,则本级人民政府可以对其主要负责人进行责任约谈,上级人民政府可以对下级政府主要负责人进行责任约谈。被约谈的部门和人民政府应当立即采取措施,对食品安全监督管理工作进行整改。


建立食品生产者、经营者的食品安全信用记录和档案


该法第100条规定,“国家出入境检验检疫部门应当对进出口食品的进口商、出口商和出口食品生产企业实施信用管理,建立信用记录”;第113条规定,“县级以上人民政府食品药品监督管理部门应当建立食品生产经营者食品安全信用档案,记录许可颁发、日常监督检查结果、违法行为查处等情况,依法向社会公布并实时更新;对于信用不良的食品生产经营者将会增加监督检查频次;而对严重违法的食品生产经营者,可以通报其他部门,如投资主管部门、证券监督管理机构和有关的金融机构。”


对特殊食品的规定


新法规定的特殊食品包括:保健食品、特殊医学用途配方食品和婴幼儿配方食品等。


保健食品


新法第75条规定,将建立保健食品原料目录。保健食品原料目录包括原料名称、用量及其对应的功效。列入保健食品原料目录的原料只能用于保健食品生产,不得用于其他食品生产。

新法规定对保健食品实行备案和注册制。新法第76条规定,使用保健食品原料目录以外原料的保健食品和首次进口的保健食品应当经国务院食品药品监督管理部门注册;其他保健食品应当报省级食品药品监督管理部门备案。

保健食品广告应当真实合法,还应声明“本品不能代替药物”。保健食品广告内容应当经生产企业所在地省级食品药品监督管理部门审查批准。


特殊医学用途配方食品


新法第80条规定,特殊医学用途配方食品应当经国务院食品药品监督管理部门注册。


婴幼儿配方食品


新法第81条规定,婴幼儿配方食品生产企业应当实施从原料进厂到成品出厂的全过程质量控制,对出厂的婴幼儿配方食品实施逐批检验,保证食品安全。

婴幼儿配方乳粉的产品配方应当经国务院食品药品监督管理部门注册。婴幼儿配方食品生产企业应当将食品原料、食品添加剂、产品配方及标签等事项向省、自治区、直辖市人民政府食品药品监督管理部门备案。

新法第81条还明确规定生产企业不得以分装方式生产婴幼儿配方乳粉,同一企业不得用同一配方生产不同品牌的婴幼儿配方乳粉。该条进一步规范了奶粉生产企业的生产经营和销售,但是如何界定“分装方式生产”在实践中还需要进一步细化。


网络食品交易第三方平台的义务


新法第62、131条明确规定了网络食品交易第三方平台针对网络食品经营者的义务:

网络食品交易第三方平台应对网络经营者实名登记,明确管理责任。

网络食品交易第三方平台要对依法取得许可证才能经营的食品经营者的许可证进行审查,发现网络食品经营者有违法行为的,应当及时制止,并且要立即报告食品药品监管部门。对发现严重违法行为的,应当立即停止提供网络交易平台服务。

网络食品交易第三方平台应保护消费者权益。消费者通过网络食品交易第三方平台购买食品合法权益受到损害的,可以向网络的食品经营者或者食品生产者要求赔偿。如果网络食品交易第三方平台的提供者不能提供入网的食品经营者真实名称、地址和有效联系方式,由网络食品交易平台提供者赔偿。网络食品交易第三方平台提供者赔偿后,有权向入网食品经营者或者生产者进行追偿,网络食品交易第三方平台提供者如果作出了更有利于消费者承诺的,应当履行承诺。


食品安全追溯机制


新法第42条规定,食品生产经营者应当依照本法的规定,建立食品安全追溯体系,保证食品可追溯。国家鼓励食品生产经营者采用信息化手段采集、留存生产经营信息,建立食品安全追溯体系。国务院食品药品监督管理部门会同国务院农业行政等有关部门建立食品安全全程追溯协作机制。



联系人邮箱:qyang@kunlunlaw.com


 供稿人:(杨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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