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4080508
您的当前位置:首页 > 社会责任 > 公益消息

公益消息

李瑜曾律师光荣入选参加 “1+1”中国法律援助志愿者行动
发布时间:2014.07.15 阅读:101
  经司法部审核,我所李瑜曾律师光荣入选参加今年的“1+1”法律援助志愿者行动,被派往新疆兵团农六师法援中心参加法律援助服务。

(第一排,从右至左第二位、为我所李瑜曾律师)
  7月10日,广东省司法厅、广东省律师协会为参加2014年“1+1”法律援助志愿者行动的志愿律师举行欢送座谈会。会后,省司法厅律师工作管理处、省律师协会的负责同志将送律师志愿者到北京参加总结派遣培训工作会。随后,律师志愿者将赶赴派驻地开始为期一年的法律援助活动。
  “1+1”中国法律援助志愿者行动是司法部和共青团中央发起的,中国法律援助基金会联合有关部门共同组织开展的全国公益性法律慈善活动。该行动自2009年实施以来,每年从中东部组织动员一批律师志愿者和大学生志愿者,到西部无律师或者律师资源严重短缺的贫困县,无偿为贫困百姓提供法律援助服务。该行动开展至今,获得了两项国家级大奖,一是中国政府慈善领域最高奖“中华慈善奖”,位列“全国最具影响力的慈善项目”,二是被中央创先争优领导小组确定为“全国100个特色做法”项目。
供稿人:广州所 章良琅