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房地产
房地产法律业务是我所最具优势的法律业务之一。我所拥有国内一流的房地产法律专家。由于广东省是全国最早实行土地有偿使用、最早引入"项目公司"的概念进行房地产开发的沿海省份,且我所有多位律师曾供职于原广东省国土厅广东地产法律咨询服务中心,他们曾有机会以政府法律顾问的身份见证和参与了广东省从政府试探性出让土地到房地产业发展成为地方经济支柱的全过程,他们在房地产法律领域的丰富阅历和他们对不断涌现的新点、难点问题孜孜不倦的探索精神使他们有能力向您提供国内最具专业水平的房地产法律服务。具体业务范围是:
- 土地使用权的出让、转让、抵押、补办用地手续。
- 房地产开发项目的立项、报建、工程承包、房屋销售、按揭、产权登记。
- 外商投资房地产。
- 项目公司的设立和经营管理。
- 房地产合作纠纷的处理(诉讼或仲裁)。
- 房屋买卖、抵押、出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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