东方昆仑律师事务所
KunLun Law Firm
喜讯丨祝贺我所入选广东省高院破产案件广州地区二级管理人名册
  2019年3月28日,广东省高级人民法院发布《广东省破产案件管理人名册》的公告,广东东方昆仑律师事务所成功入选广东省高级人民法院破产案件管理人名册,成为广州地区法院二级破产管理人!

  2017年12月12日广东省高级人民法院关于印发《关于规范企业破产案件管理人选任与监督工作的若干意见》的通知,该通知明确指出破产管理人工作是破产审判的重要组成部分,直接影响破产案件审判的质量和效率。为进一步规范破产管理人选任与监督工作,解决广东省管理人名册编制不统一、退出途径不畅、工作效率不高、管理人能力与案件审理需要不相匹配等问题,迫切需要实现管理人工作规范化、市场化、信息化的目标。据此,2018年9月12日,广东省高院发布公告,决定在全省开展编制广东省破产案件管理人名册工作,重新评选管理人。我所凭借丰富的理论知识、实操经验和强大的团队合作能力,经过专业能力测试、评审、公示、异议核查等严格评选程序,成功入选广东省高级人民法院广州地区法院二级破产管理人名册。

  东方昆仑律师事务所自2015年开始担任广州地区法院破产管理人。多年以来,我所清算与破产专业团队在合伙人鲁尚君律师的带领下,担任清算组或管理人办理的强制清算案件及破产案件有数十宗,曾获得广州中院审结破产清算案件中的最高奖项“示范奖”,同时获得多项“绩优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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